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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市妇幼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最新通告
点击数:  添加日期:20年05月07日  

针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69号)精神,现将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最新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门诊就诊

1.实行门诊全预约分时段诊疗(推荐使用“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或APP预约),预约患者优先就诊,剩余号源接受现场预约(可在自助机具或挂号窗口预约挂号)。

2.就诊当日,请佩戴无呼吸阀的口罩,提前30分钟到院,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健康码(锡康码、苏康码或其它健康码)核验、流行病学调查、预检分诊等工作。就诊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做到“一人一诊一室”,有序就医。

3.发热门诊所有患者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并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至相应诊室就诊:

1)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2)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

3)14天内有与非低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住院及陪护探视

1.所有患者入院前均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和探视人员均须提供14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需在本院做核酸检测者,非急诊患者的陪护或探视人员请挂内科门诊号,开具医嘱后至门诊四楼401、402诊室预约检测;急诊患者的陪护或探视人员请挂急诊号,开具医嘱后至普通发热门诊检测。

3.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如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须固定,仅限一名。探视人员仅限产科病房,限一名,人员也须固定,其它病房均谢绝探视,建议使用微信、QQ、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在线探视。陪护人员或探视人员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本人居民身份证等,由患者所在病区开具陪客证或探视证。

4. 陪护或探视人员进入住院诊疗区域时,请出示居民身份证、陪客证(探视证)和14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核验。

5.谢绝下列人员来院陪护或探视:

1)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

2)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非低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3)周围有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4)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5)锡康码、苏康码或其它健康码非绿码者。

6.住院患者和陪护、探视人员在院期间须遵守医院各项规定,每日监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并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禁止跨病室走动和随意进出病区。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病区医护人员。

 

感谢各位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携手,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赢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终胜利而共同努力。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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