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便携式头灯显微镜项目采购公告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便携式头灯显微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便携式头灯显微镜项目 FYCGZX-2024-013Y
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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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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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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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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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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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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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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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头灯显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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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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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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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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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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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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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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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便携式头灯显微镜,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条件: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须一并提供)
(2)(国产设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3)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
(工作日08:00-11:00,14:00-16: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3.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10-81910719
五、报名要求:
1.本项目线上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88149201@qq.com
(1)报价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能追溯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具有报价产品原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及其技术参数特点;
(4)行业性资格文件,如医疗器械经营单位须具: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备案表(须提供能追溯到生产企业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企业需提交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资质证书,如: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或制造认可表的须一并提供);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件;
2.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3.投标人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在2024年4月16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联系人提出;采购人将于2024年4月16日15:00在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招标洽谈室对投标人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如无则不进行)
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9日09:30-10:00(以送达时间为准,过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接收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
3.接收地址:无锡市槐树巷48号无锡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8楼招标洽谈室
七、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4月19日10:00
2.评审地点:无锡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八楼招标洽谈室
3.其他有关事项:
(1)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凡进入医院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相关规定。
(3)投标单位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4)投标人应考虑进入医院排队及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答疑会,或不能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见医院官网公示。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蒋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0-81910719
联系地址:无锡市槐树巷48号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电联系。
九、报名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将无法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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