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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的通知
点击数:  添加日期:09年09月02日  
苏卫基妇〔2004〕15号
各市卫生局、教育局:
  为了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正)》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实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作为托幼机构执业的基本条件。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教育厅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  送:卫生部
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
标准
标准分
评分方法
一、行政管理                     
45
 
(一)园(所)长对卫生保健工作负总责。园(所)长须经市级以上卫生保健管理培训,熟悉卫生保健业务。
5
实地考察。不负总责不得分;未经培训不得分;不熟悉卫生保健业务扣4分。
(二)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人员培训和定期卫生检查、考核制度。
5
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不进行卫生检查、新进人员不培训不得分,未做到每月一次卫生检查或无整改措施扣2分。
(三)实行各类人员卫生保健岗位责任制。
5
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未实行岗位责任制不得分。
(四)按收托儿童数0.5%的比例配备专职保健人员(500名以上不可少于3人),保健人员上岗前须经规定时间的专业知识培训,2004年1月1日后新进保健人员必须是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医学学历的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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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或有1人未经儿保或消毒防病知识培训不得分;保健人员中没有医生或其中有部分为非医护人员各扣4分;04年后新进保健人员不符合要求扣3分。
(五)根据幼儿年龄建立合理的活动、休息和就餐等生活制度,并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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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察看询问有关人员。无作息时间表不得分;幼儿每天午睡时间小于2小时或大于3小时及户外活动时间小于2小时各扣2分;不按时就餐或两餐间隔小于3小时各扣2分。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定期向家长、保教人员及幼儿进行健康教育讲座;定期出板报宣传防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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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健教器材和健教记录。无健教器材或未开展健康教育不得分;未定期开展或无板报各扣2分。
(七)卫生保健必备资料记录完整正确;每季度向卫生部门报告卫生保健工作情况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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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资料,向同级和上级卫生部门了解,不按要求报告情况不得分。托幼机构人员名册、幼儿晨检与全日观察记录表、幼儿健康检查及体格评价表、幼儿免疫接种记录、幼儿多发病、传染病及其矫治记录、体弱儿与肥胖儿管理表、幼儿食物用量及营养分析记录表、卫生与安全检查记录、幼儿伙食结算表、损伤、差错事故统计表缺一种扣1分,记录不正确扣0.5分,扣完为止。
二、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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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园(所)选址、建筑设计以及老园(所)改建扩建工程方案,应事先经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科学论证。
8
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未做到不得分。
(九)托幼机构建筑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装潢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并经卫生部门验收合格;环境绿化面积不少于户外场地总面积的50%,人工草坪不超过户外场地面积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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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有危房不得分;建筑设施陈旧或未做到定期维修各扣3分;其余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
(十)各活动室、卧室、盥洗室及卫生间分设,有纱门纱窗,地面平整并防滑。室内设施适合儿童健康发育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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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室未分设扣4分;活动室卧室无木质地板、采光通风不良、桌椅不符合年龄特点或开裂、带钉、卧床不足及全托床间距不足30公分各扣2分;每班无专用盥洗室和厕所扣3分,洗手笼头及厕所蹲位不符合儿童年龄特点或少于3个各扣1分,扣完为止。
(十一)有面积不少于10㎡的卫生保健室,保健室内必备物品和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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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健室或发现处方药及过期变质药品不得分。诊察床、药品柜、健康档案及流水洗手设施、杠杆式体重计、身高坐高计、对数视力表灯、专用臭氧消毒灯、紫外线消毒等缺一种扣2分;非处方药、必备的外用药品和体温表等常用器械缺一种扣3分。
(十二)有过道式晨检接待室和隔离室,并配备隔离床(70名以下可设隔离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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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察看,无晨检室或隔离室不得分,晨检室非过道式扣2分。
三、营养与膳食管理
49
 
(十三)食堂管理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有健康证明 ;厨房各功能间布局合理、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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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察看,查看相关证书。无许可证或有1名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明不得分;未做到每年复检扣5分;厨房未做到生进熟出互不交叉或无备餐间各扣4分;纱门纱窗、专用清洗、消毒设施及冷藏设备缺一项扣2分。
(十四)采购合格食品并须有发票 ;师生伙食严格分开,膳食费用单独核算;幼儿膳食费用每月向家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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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有关资料、实地察看及询问家长,无发票或不公布膳食费用不得分,伙食费盈亏每学期超过±2﹪左右扣4分。
(十五)幼儿膳食符合营养学要求。每周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制定带量食谱,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并每月进行营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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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未制定带量食谱不得分,未按幼儿缺少的营养素修订食谱扣3分,其余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十六)保证餐具、饮水及食品的安全卫生(包括饭菜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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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园内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不得分;采购熟食或外购食品未加工各扣5分,无消毒柜或蒸汽、煮沸消毒等物理消毒设施或餐饮具使用前未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各扣4分。
(十七)为幼儿饮水提供随时条件,水温符合要求,不喝纯净水,不吃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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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察看,询问幼儿。无饮水条件不得分,中大班幼儿饭菜未做到分开放扣3分,其余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
四、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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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儿童入园前须按要求体检;保教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健康检查每年一次,妇科检查每两年一次。体检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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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有5%以上幼儿不体检、发现保教人员未体检或无健康证明不得分,体检率每下降1%扣1分;未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制定的体检表或体检项目不全各扣2分。
(十九)在园幼儿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记录、评价及治疗措施;儿童身高、体重等指标达到要求,龋齿等常见疾病治愈率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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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六一”体检或未做到定期(除血红蛋白外每学期查一次)称体重、量身高、测视力及血红蛋白不得分;龋齿、沙眼、营养性贫血等疾病治愈率不达标各扣3分,其余有一项未做到扣2分。
(二十)幼儿每日入园按要求进行晨检,晨检用品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有记录;疾病患儿由保健人员喂药并有全日观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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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晨检记录,实地察看。不晨检不得分,其余一项做不到扣2分。
五、卫生消毒与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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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儿童活动室、卧室每日清扫消毒、开窗通风有记录,室外定期清扫,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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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现场检测。有一项做不到扣4分,厕所、便池有尿垢、臭味各扣2分。
(二十二)每班有消毒设施,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齐全、符合要求并定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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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地察看、询问保教人员。没有消毒柜、臭氧消毒灯、紫外线灯等消毒设施不得分,茶杯、毛巾等未做到专用或每日消毒各扣5分。
(二十三)协助疾病控制部门做好国家规定的免疫接种工作,基础疫苗全程免疫接种率在95%以上;园内有呼吸道疾病防治及除“四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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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百破、乙脑、流脑、麻疹、脊髓灰质炎糖丸、乙肝的全程免疫接种率低于95%不得分。其余有一项做不到扣3分。
(二十四)传染病流行季节有防治措施,并有成效;发生传染病后有消毒隔离、检疫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
查阅资料。无防治措施或本年度园内发生传染病续发病例或大面积传播不得分。其余有一项做不到扣4分。
(二十五)做好体弱儿、肥胖儿管理,按要求建立专案,指导护理有针对性、有成效。
5
查阅资料。做不到不得分,做不好扣2分。
六、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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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园内有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检查并有解决安全问题的有效措施。有幼儿外伤及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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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无安全制度及安全检查或者每学期外伤超过5%不得分。其余有一项做不到扣2分。
(二十七)室内外环境及大型玩具安全;玩具、教具安全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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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场地、走道、扶栏、门窗、玩具、教具、电器(含插座)、桌椅、橱柜等有一项存在安全隐患扣4分,未做到定期检修、维护扣2分。
(二十八)消毒药械有专人保管,存放安全,标志醒目。消毒剂应是经卫生许可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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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有一项做不到不得分。
七、良好习惯与体格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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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儿童有良好的卫生、睡眠、饮食及大小便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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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观察、询问),未做到餐前、大便后、运动后流水肥皂洗手及定期洗澡,勤剪指甲各扣5分;全托儿童未做到早晚刷牙,每天流水洗屁股、洗脚扣3分 。
(三十)能随气温变化开展与幼儿年龄相适应的体格锻炼。对体弱儿给予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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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做不到不得分,做不好扣5分。
      注明:总分为300分,共分合格幼儿园、二类幼儿园、一类幼儿园和省级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四个等级,其中:合格幼儿园总分须达到210分,行政管理、卫生消毒与防病、健康检查、安全保护及膳食与营养部分得分率分别不得低于70%;每上升一个等级,总合格分增加15分。省级示范性实验幼儿园总分须达255分,行政管理、卫生消毒与防病、健康检查、安全保护及膳食与营养部分得分率分别不得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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